一、工作要求

  控制事态,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工作延误、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注意工作方法。在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安排下,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处置中要特别注意工作方法,慎重、依法、有序开展工作,防止因言语、行为等方法不当激化矛盾。

  2.迅速封锁现场。事件发生后,所在院系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报告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和院办,不得贻误时机。接报后根据事态发展性质、规模,及时报告院领导,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妥善采取措施,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设法将闹事者和围观者分隔开,控制事态发展。

  3.全力稳定未参与人员。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组织调动力量,全力稳定未参与师生,避免更多人员卷入事件、扩大事态。

  4.及时进行教育疏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一旦发现事件苗头,所在院系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教育、劝阻、疏导,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向平息方向引导。

  如发生多个院系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学院书记、院长应立即组织班子成员、相关系系主任、学生工作处主任、团委书记、各系辅导员、相关系的班主任、学生干部等,按院系分离学生,各自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动员学生回教室或公寓,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利用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

  5.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冲出校区,继续进行非法活动时,及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强行制止;同时组织力量,跟随闹事者继续劝说,分离闹事骨干与一般参与人员;情况紧急和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将他们带离闹事地点。

  如发现散发、张贴非法标语、传单、刊物人员,保卫部门将人员带离现场的同时,要进行技术固定取证,及时揭取、清理各种非法标语、传单、刊物等,减少影响。

  6.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学生回到教室或公寓后,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定大局、调查事件原因、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等各项工作。后勤部门要热情做好服务,以进一步稳定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主要任务是观察动向,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及时报告学院领导;组织落实机动人员作为应征力量随学院领导小组调动;根据学院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其它配合工作。

  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界定及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学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映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和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况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三、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院系要经常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信息报送制度

  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各院系、各班要强化信息意识,广开信息渠道,建立以班级、学生宿舍为单位的信息网络,各院系要及时将突发事件报到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宿舍每天晚上要建立学生登记签到制度,凡发现晚上十二点仍然未归的,舍长要迅速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或值班教师,并于当晚组织查找。截止到第二天上午仍没有找到未归学生,应上报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并组织大规模查找活动。要做到下落不清,查找不停,保卫处应视情况适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舍长和未及时组织查找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的处置

  (1)发生学生非正常聚集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有关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有关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

  (2)立即组织人力控制现场,疏散人群,防止事态扩大。由有关系辅导员、班主任将本系学生带回教室,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3)作好正面宣传和劝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现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讲清道理,有原则性地向聚集者承诺相关事宜。

  (4)及时果断地解决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对要求合理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对不合理的要求,要给予有理有据的说明。

  (5)调查事件原因,对涉及违法违纪和煽动闹事,带头组织闹事的有关责任者予以严肃查处。

  (6)处置应本着“可散不可聚”,“可疏不可堵”的原则,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分清事件主要策划者和一般参与者的责任,区别对待;以稳定为前提,公正公平地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2、学生上街示威游行、发生过激行为或发现学生被敌对分子利用事件的处置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4)本着“谨慎小心、弄清事实、确定性质、区别对待”的原则,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首先确定事件的性质,分清事件主要策划者和一般参与者的责任,区别对待;向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学生失窃事件的处置

  (1)各院系、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向保卫处报案。

  (2)有关各部门应派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做好登记。

  (3)积极协助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此类案件原则上由保卫处负责调查处理,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传。并做好失窃同学的思想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4、学生重大伤害、伤亡事件的处置

  (1)各有关部门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学院领导应急小组相关成员和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控制局面。

  (2)如是打架等斗殴事件,相关部门和人员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立即向学院保卫处、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值班院领导报告,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由学生所在院系安排人员陪护。如学生伤势较为严重,应尽快与其家长联系,一旦发生争议纠纷,应上交公安部门处理。

  (3)如遇学生意外伤亡、自杀等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保卫处、学院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保卫处应尽快与公安部门联系,赶赴现场。相关系部要协助公安及保卫处查明伤亡原因,并负责做好相关善后事宜。

  (4)处置原则是要遇事冷静,措施果断,迅速抢救,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注意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明伤亡原因;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引导有关当事人依法处理相关事宜。

  五、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学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学生情绪,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由党办和团委负责,在学术委员会的帮助下,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指派学院保卫处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召开相关部门的专门会议,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帮助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宣传和发动广大辅导员和班主任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4、事件结束后,学院应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相关系、班应当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思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整理汇总,起草总结分析报告上报有关上级单位和领导。

  附件: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图